一、
凌欣做好早餐,热好牛奶,又走到卧室看了看春华,动作轻轻的生怕吵到他,心里甜甜的感到很踏实。
走到自家院子门口时又折回到北边的厨房里,这是爸妈不习惯住新盖的套房又重新加盖的矮房,妈妈早起来烧饭了。
“妈——干嘛不多睡会?地里有那么多活干?”
妈妈明显有脾气,半天才说话,这也是凌欣又折回来的原因。
“哪像你们年轻的爱睡懒觉。”
凌欣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脱口而出。
“妈——再给我们点时间,我们会过好自己的日子的。”
妈妈停下手里的火钳,瘪了瘪嘴唇,眼睛里冒出火来,明显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凌欣赶紧转身朝院子门口走去。
“都快三十的人了,到现在还住在老婆屋里,不嫌丢人?”凌欣的脑海里快速闪出妈妈昨晚说的这句话,但是很快就消失了。她看见公交车滑进了路边的公交站,她小鹿一样飞快地跑了过去。
公交车上人挤满了,凌欣自然地站在靠车门这块。大家都往她这边看。售票员对她笑了一下,回头对后面一个学生样的少年说:
“给这个美女姐姐让个座吧,她的肚子里有个小娃娃。”
凌欣赶紧伸出手阻止了对方。
“我就两站到了,你坐好了。”
这时旁边一个满脸胡扎子的大伯说:
“你是在树甸那边上班吧?天天看见你。”
“是的大爷,你好啊,我也天天看见你。”
“姑娘做什么的?”
“我是树甸街小医院的护士。”
“哦——原来是白衣天使,难怪生得这么美呢。”
凌欣不好意思的笑了。售票员一直关注着这边的谈话,这时吊着嗓子插嘴说:
“她可是我们这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到了医院,门口正排了一长队,凌欣微笑着帮大家开了门。有人在嘀咕:
“医院天天跟菜市场一样热闹。”
凌欣没有理他,就直接上了自己的护士间。
七点半到十点大半个上午过去了,凌欣不管是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工作,能做的就做,帮刘医生热好茶,帮马医生收拾好办公桌,还帮病人带路,别的护士闲下来就低着头玩手机,她只偶尔抬头看看远处的山景。
医院这幢小房子正对面就有一片连绵的山脊,离得很近,有时几乎能分辨清那边的草树颜色、形状,尤其到了春天,提前吐绿的小树绽放的嫩色,一片片清新可爱极了,常常让凌欣心生羡慕,心想要是能过去看看该多好啊!
她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跟春华说,否则春华再忙也会抽空带她上去的。
虽然春华的事业不成功,最近又没事可做回到家里寻找机会。但凌欣一点也不着急,她说不出理由,但她凭感觉就这样想。就像她大学毕业后选择回到老家医院做护士一样,她就觉得那样挺好,大城市对她仅有的经验来说是繁华而陌生的。
这时一个医生走过来,后面跟着一个面相清秀的病人。他穿着朴素,但一看就知道是斯文人,实际年龄比他的气质要小好几岁的样子,而且跟本地的其他那些知识分子也不完全一样。
“他要打几针,你来吧。”
凌欣没有说她们都在玩怎么偏偏喊我,她一副乐于工作的样子,看见病人看着自己,就也对病人点点头,示意他跟自己走。
她帮病人撸起袖子,小心又熟练地把吊针插进病人的手背。病人看上去很少打点滴,虽然强作镇定,但还是看得出来有点点紧张。凌欣心里觉得好笑,但她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在病人看来,只是觉得她跟别的护士不一样,不是冷冰冰的态度罢了。
病人是阑尾发炎,看样子已经疼了一段时间了,除了打点滴外还要打屁股针。只见他站了起来,先是四周看看,然后问在哪里打,接着又说好久没有打针了。凌欣想笑,没笑,抬头看了下窗户里边正挤在一堆玩的护士,几个人都笑了,她才笑。病人见状,也笑了。然后他又坐下,不好意思地褪掉一点裤头,说:
“打吧!”
护士们笑得更欢了。
凌欣回家的脚步几乎是迫不及待,上楼梯的时候两层并作一层走。
她隐约感觉到了什么,走到门口时又停住了脚步。她轻轻地把门打开,看见春华正在收拾行李。
“我真的受够了,我要去市里,对不起,就像你妈说的,这里不是我待的地方——”春华说。
凌欣不说话,她静静地把包放下,然后转移话题。
“你知道我今天遇到一个什么笑话吗?”
春华似乎没有之前说话时那种盛气了。
“什么笑话?我现在哪有心情听笑话?”
凌欣很顽固,继续要说。
“我知道我妈这人太直了,但她也是刀子口豆腐心。况且我是我,我妈是我妈,你晓得么——”
春华放下手里的东西,忽然哽咽起来。
“问题是连我也觉得你妈妈说得对——都怪我没用,我怎么就不能再优秀一点呢?”
凌欣拿起纸巾给春华揩眼泪,过了好久才说:
“不要这么脆弱,你都这么脆弱,谁来照顾我——况且我是那么相信你,成功哪有那么容易,难得的是大家有一份向上的拧成一股绳的心,真的,春华,你要是觉得我在家里支持不了你,我跟你进城吧!我可以吃得起这个苦,我也要好好体会体会自己创业的乐趣。”
春华像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回过头来看着凌欣。
“你——肚子里有我们的小心肝了,怎么可以?”
“不要紧,在外面生孩子的见多了。”
春华慢慢地抱住了凌欣,温柔地说道:
“你刚刚说要给我讲笑话的呢……”
二、
长江以北八月天气分外凉爽,凌欣和春华站在路边的公交车站等车,大家忍不住朝他们俩打量,两个戏台子上走下来样人,穿着又清新,连周围的风景也被点亮了。
这个公交车站台后面是一排杨树,马路对面一左一右有两颗约四米高柿子树,再往后是一排三层楼小平房,是凌欣家,凌欣和春华暂时就住三楼。风景本就美。
春华看上去略显疲惫,凌欣就活泼多了。她说话的时候面带微笑,眉毛略微上扬,一副不知疲倦的样子。
“以前这两颗柿子树还没有,是大约五年前爸妈种的,没想到一转眼就长这么高了。”
春华依然有点懒懒的,一双剑眉下那双清亮的眼睛早没有了,但依然像是会说话。
“如果房子不合适,我们就先住几天旅店,不要紧吧?”
春华知道凌欣节俭、顾家。
“只能这样了,我又不会怪你,你看着安排好了。”
可越是这样,春华心里越是难受,有时候春华甚至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未必适合组成家庭,反而做朋友更好,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物质看似丰盛,却又人人熙熙攘攘疯狂追求物质的时代。只是当时两人热恋时,哪能有这么高的认识境界愿意把心爱的恋人让给别人。
车来了,春华习惯地拉着凌欣的手,两人站在车上,紧紧依偎着。
到了城里果然房子不满意。春华说租了这么多年的房子了,可是还不能一次相中,可见自己笨。
凌欣说租了这么多年房子了,还不能一次看中,说明环境很复杂,在外打拼不容易。
凌欣主动要求自己来找旅店,让春华好好歇一歇。凌欣拖着包,带着春华,一连看了好几条街,最后选择了一家价格不贵,装修传统,看上去有些年份的店,她说还是老一点的靠谱。春华很满意。
在跟旅店前台打交道时,难免发生龃龉,但是不管前台的人怎么说,凌欣始终保持着微笑,不与人争辩,自己该咋样咋样。
凌欣此时此地竟然说起他们相识的缘分来。那还在念大一的时候,有一次在一个高中同学家玩,春华也在。不知道为什么凌欣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一问才知道,原来春华曾在学校出黑板报,他们都是一个学校的,有一次凌欣跟同学经过橱窗前,不小心踢到了春华的凳子,差点把春华撞倒。这还是凌欣高中同学说的,因为这位同学和春华是一个村。凌欣原以为春华会问她要联系方式,可是内敛的春华直到离开这个同学家都没有问她要。后来,春华又折了回来,跟那位同学商量一起画画的事,然后才邀请凌欣参加。就这样,直到开学后,他们还保持书信联系,最终走到了一起。
凌欣非追着春华问那个始终问不腻的问题。
“你当时邀请我一起来绘画,就已经喜欢我了吗?”
春华说:
“那时不喜欢,后来才喜欢。”
进了旅店房间,春华推开了他们所住的二楼房间的后院窗户,看见一颗特别俊美的梧桐,高大茂盛,树皮散发出深绿的光泽,协调的屹立在一堵青砖墙旁边,周围是几个简洁的小矮房,棱角线条鲜明。他叫来凌欣一起来欣赏,凌欣立马就被吸引了,久久地伫立在窗边看着外面的美景。擅长美术的春华立马拿出纸笔来,他要以此情此景为题材作一副美丽的人物风景画。
春华是自学的绘画,一天老师也没跟过,所以他压根不知道他画的画有多么美。首先是阳光,从外面照进来,刚好照亮了凌欣的美丽长发,还有半边裙身。他的笔调是唯美而浪漫的,所以凌欣的裙边被他故意拉得特别长,既像是透视的原理,又像是情感的夸张,让人一见就由衷地赞美画中这个女孩。尤其难得的是凌欣的动作矫健,表情充满幸福,再加上窗外一株茂盛的梧桐衬托,透露出一种端正、昂扬的气氛来,让人几乎能想见画中人的美好、快乐。
画好后凌欣说不出来的喜欢,忙不迭地帮春华把画挂在墙上。
春华从后面抱住了凌欣,他分明感受到娇小柔软,可是转眼就不见了,凌欣从他的手中滑脱出来,离他四米远,害羞地微微侧过身子来看着他。
跳一支舞吧——跳一支舞吧——这种呼声特别强烈地从凌欣心底冒出来。不是她不知愁,也不是她不知柴米油盐味,而是此时此地两人相对,除了歌唱舞蹈还能做什么呢?
她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不过是在医院时参加过几次活动。现在她把所有的最美的动作,通过即兴的改装变成了成熟的舞蹈。当然你可以从她的舞蹈里看见身体,那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是比例协调的塑造,是自然而然的丰沛,最后才是似有若无的欲望——其实来自春华自身,让春华视为尊贵的生机。除此以外,是深沉的感情,是饱满的情致,是跳动的火焰,是快乐的春风。在春华的心里,他也已经跟着凌欣跃动起来,他就像喝醉了酒,既想反正是醉了,顾不了那么多了,又担心出糗,还极力克制着情绪。不管怎样,他的心里是多么满足啊,他觉得拥有面前这个人,人生太完美了。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点开一看,是之前在市里上班的同事红娟打来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走到了户外阳台上。
屋内的凌欣刚刚跳完舞,跌坐在地板上莫名其妙的笑个不止。
三、
红娟是春华同事,可他们还有另外一种关系。
那一次春华再次来到市郊的一个小山村里写生。这块风景是他最喜欢的,眼前是浓密的树林,浓郁得就像给眼睛里灌了酒,让人沉醉。就在树林的下方有一座当地特色的民房,黄土砖墙,白色屋面,端端正正,简朴得像洞,又设置得可爱。尤其是靠近土房的左边那一块,树林既高大又茂密,衬托着房子,美丽极了。
就在这片风景的下面,靠近春华的近处,有一个女孩,穿着极朴素的灰棉布衣裳,留着长发,在那里濯足。
平素春华画这块景致只到房子为止,今天他毫不犹豫地就把女孩囊括进去了。
女孩的身段真苗条,濯足的样子真可爱,仿佛忘记了身边的一切似的,更不要说远处的绘画者。她把白白的脚伸进绿绿的浅水里,小心翼翼,浅尝辄止,大概小溪水还有些冰凉。
忽然,女孩发现了远处的偷窥者,她先是一惊,接着不躲不藏,也不羞不怕,径直朝春华走来了。
春华看着这样一个神一般的女子,在这样一种情境下朝自己走来,莫名地感到心跳加速,手里的笔触也乱了。
女孩走路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一边走一边打量春华这边。从她这个角度看来,春华也不过是露出一半瘦削的脸。
她真的走到春华的跟前了,先对春华微笑着颔首,然后走到春华的身后,看春华画的她,及她所在的风景。
就这样他们认识了,后来春华介绍她到自己工作的工厂上班。
不能说春华没有注意到她,她那种单纯天真,走到哪都像是一道风景。既不任性地胡闹,又不过分的做作,仿佛是山的女儿,树的灵魂。
只不过春华的心里早已被凌欣的爱填满了,又怎容得下另外一个美丽的存在呢?
可是这回红娟打电话来了,而且说春华许久没有进山写生了,又辞了职,是不是不打算再去了。
春华不知道该不该去,他在梦里是经常梦见大山的。大山的生活单纯,民心质朴,还有那美丽的杉树、丛树、贞子树交织的树林,树林下面幽静原始的村子,村子下面弯弯的水涧,水涧里随意散布的大小卵石,水涧上的石拱桥。还有山里人用石头垒得整整齐齐的土堤,土堤上方围起来的篱笆,篱笆里各色蔬果,红的紫的白的黄的还有青的。
至于山里人怎样,红娟自然是最理想的一个了,有时春华甚至觉得遇见她是一场梦,是一场注定荡气回肠的美梦。凌欣固然并不亚于她,然而红娟也不可代替。只是凌欣已经先占据着他的心,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他又怎能做这种违背世俗的事情,那是给凌欣难堪。甚至,这一切他都还没有跟凌欣说。
“真不好意思,我去不了,我最近正在找事做,忙得很。”
“什么?第一次找你有事就拒绝我?”
春华没想到她会说有事。
“有事?什么事?”
“你来山里再说——”
说完红娟就把电话挂了,春华似乎觉得真的有事,又似乎觉得其实没什么事。
凌欣一个上午都在找房子,毕竟是长住,住旅馆不是长久之计。
春华用手机找工作,越找越烦,不是学历不够,就是没有相关工作经验,要不就是离得太远。后来凌欣让他出来到外面走走,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春华觉得有道理,最起码比闷在家里情绪好,于是就走了出来。
小城没有什么历史,街道也缺少规划,到处是墙纸、广告。倒是有些偏僻的小弄子总是吸引春华的目光。可惜自己并不是出来旅游的,带着找工作的目的逛街,那种感受跟鞋子里踩了粒豆子一样,哪有心情。
从旅馆那条街绕出来到大路上,笔直朝北,大约五十米到十字路口,然后右拐,经过一条长街,街上有一座小公园。他看见有些广告栏上贴了有招聘广告,大多都是工厂招工,要不就是那些酒店招侍应,还有些租房广告,竟然一个招销售的公司都没有。
“哪怕有招跟绘画有关的工作也好啊!”他自言自语道,可是工作仿佛就像是跟他作对似的,你越想要就越是没有。
昨晚凌欣说要是暂时没有理想的工作就进酒店做前台或者迎宾,骑马找水喝,总比干耗着强。可是现在连这类招聘广告也没看见。
春华开始后悔当初不该擅作主张高中没毕业就退学了。那个时候村里开始盛传读书无用论,就那个最铁的哥们,因为他才认识凌欣的,早他去广东打工,说什么读书出来也不过是个书呆子,哪有当老板有意思。还说自己在厂里画画,待遇方面都不错,后来他也就去了。去了才知道就是简单的家具装饰图案填色,而且上班很辛苦,千遍一律,每天累到手都抬不起来,看见五颜六色的颜料就想呕。这个时候他就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将来一定要自己做生意,否则被老板剥削,赚不到钱,一辈子也都是个打工仔。
后来他又在装修队干过,还去雕塑工厂当过学徒,也有做得好的,满意的,但不是因为经营不善倒闭,就是团队散伙走人,有一个老板特别欣赏他的人品,他也做到了团队的副手,可是因为家人重病回了一趟家,再回去时已经有人顶替他的位置了。不过老板确实对他很不错,额外给了他一笔钱,说自己对不起他,但是生意毕竟是生意,春华你在管理方面还缺乏经验,人家是大学本科毕业的高材生。他还能说什么呢?
接下来春华走过了人生最艰难的一段,不过是感到有些气闷,医生査出他因肺水肿治疗不及时恶化出肺结核,如果不是在凌欣的催促下去看医生,差点酿成大错。那段时间可能他是故意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也有可能是太辛苦,他在市场上租了一个摊位卖水果。那些日子,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晚上又要处理库存,对水果进行保鲜什么的,总是忙到很晚。有时他就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没做亏心事,待人也诚诚恳恳,却没有好的出路?那几百斤的水果,全凭他一个人搬运,那风里来雨里去的日子就是摧残人的青春,又是一个人在外地,有时想找个地方哭都没有,坐在单薄的床板上,想哭想哭却笑了起来。那么好脾气的一个人,竟然动不动就和顾客吵起来,那么温柔的一种情怀,竟然还与人发生肢体碰撞,有一次跟人打完架,看着狼狈不堪的自己,想着现在自己的模样,差点笑出声来。旁边的老板说,这个人完了,疯了。他不再笑了,又嚎啕大哭起来。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温柔美丽的凌欣,是的,父母在他念初中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凌欣是他最亲的人,凌欣说不管什么时候都相信他,支持他。也许上帝打开一扇门的同时也关上了一扇窗,如果上帝确定让他这一辈子清贫,只要有凌欣不也是幸福的吗?于是春华从地上挣扎着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摸着黑(市场的灯早已熄了)收拾好水果,吃力地踩着三轮回去了。
如果不是看见前面写着“牧马画室”几个字,春华还要在原地回忆许久,刹那间,他一个激灵从回忆中来到现实。
画画、红娟、山里、找工作、有事、凌欣、理想……几个词蜜蜂一样在他脑海里飞舞,他一时不知道在想什么?画画!对了,即使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也没有放弃过画画。他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但是他总觉得画画承载了他的梦想,而且在那样苦的条件下,远方有凌欣,近处有画画,心情郁闷时,他就带着画板在附近的弄堂里画城墙、果树、廊檐,同在一个市场里卖水果的人,都知道他是画痴,所以笑他为“画教授”,他特别喜欢这个名字。
对于画画他有自己的认识,不画悲剧题材,也不画文化题材,只画心中的美景,梦中的感觉,甚至他不求画得工整,他只求把心中的理想画出来,如此而已。他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所以他也喜欢欣赏别人的画。遇到画室没有不进去的。“牧马画室”这个名字尤其吸引他,这时他已经走到画室内部了。
春华一下子被眼前的画给吸引住了,这些画竟然跟他梦中的感觉、心中的美景一模一样,甚至还要比他画得工整、细致,更有一种宏伟的气质。凌欣评价他的画为极富有想象力也极具想象空间,既有灵性,又真实唯美,让人看了可以一洗心间的尘垢,忘记生活的烦恼。可是这种品质在眼前的画上同样能找到,而且题材也都无一例外是风景人物画,简直就像是他自己的作品。画室主人在哪里?在哪里?春华摁那不住心中的雀跃,一连问了画室里的几个人,大家都说下乡了,春华的心就好像猛然从悬崖上跌下来,顿时一片冰凉。等?不等?还得找工作?对了,现在时间还早,去乡下,去乡间,红娟不是说找他有事吗?难道是绘画的事?
春华几乎马不停蹄、毫不犹豫地出了画室,赶上下乡的公交,消失在小城的人潮里。
四、
春华怎么也没有想到红娟竟然在黄岭通往大山的岔道口等他。
背后是一座格外秀美的小山,山棱的线条十分柔软,在蓝天的衬托下显得格外葱翠。
红娟站在一家汽车修理店的东侧墙下,穿着一件超短的棉麻浅灰短袖衫,下身是一件天蓝小短裙,鹅形脸蛋,面色白净,脑后挽一个髻子,前面两撂头发极古典的梳下来,衬托得脸更圆润更白净了。
她看见春华就轻声地喊了他一声,声音轻细,眼睛笃定地看着他,也不管他的诧异,说:
“我就知道你会来。”
春华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的心里涌出一股柔意,心想就算不能与这个女子做夫妻,也要一辈子守护着她,如果有人要伤害她,他就是牺牲生命也要保护她。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靠她那么近,也是那样充实,之前的烦忧一扫而光。
“今天我还要赶回去——乘车进山吧?”
“还没到就说回……”
一路上看不尽的山景、房屋、田园,一路上红娟都在讲故事:
这条路是她曾经每天上下学的路。
这里曾经是一片山坡,现在都砌成楼房了。
在那朵芙蓉花下,她差点踩过一条蛇,蛇浑身黄绿,横爬在路中间一动不动,吓得她魂飞魄散。
那条小路可以去黄家沟,她婆婆就是沟里的。
那边有一片果园,小时候在那里偷人果子吃,差点摔个大跤,裤子都刮破了。
“你没有兄弟姐妹?”
“没有。”
“哦——你觉得现在的自己幸福吗?”
“当然——人生就这几十年,要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幸福才好呢!难道还要什么别的不幸福的事?”
“如果——如果你是一个男人还会这么说吗?”
“男人怎么了?男人还不是人吗?”
“可是男人没有钱,没有朋友,在这个时代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只有自己瞧不起自己,没有别人瞧不起你。好好努力,踏实做人,我不相信会因为没有钱势就被瞧不起。”
“可人会说我不切实际。”
“你是说你爱画画?”
“你聪明。”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我堂哥就是搞美术的,今天来一方面就是为了推荐你认识他。”
“另外一方面呢?”
“自从我跟婆婆说过你以后,婆婆就说要见你,让你帮她画一幅肖像呢!”
春华现在觉得自己决定进山是正确的,与其待在城里继续寻找,不如响应心的号召。
“也许是我不够彻底?”
“是的,你干脆就以绘画为主,在绘画方面想办法,创业。”
这时车子经过一坐又高又长的斜坡,忽然急刹车,车里的人都吓得大叫,春华下意识地握住了红娟的手,车子再次启动,他又触电般弹开了手。
春华看着窗外一条横亘在眼前的秀美山脊,山脊上空一片特别白的云团,说:“有办法吗?”
“有。”红娟说,脸上的红晕还没褪尽。
车子终于停在了春华和红娟初次相识的地方,红娟先跳下了车,春华也跟着下了车。
眼前是一个大山洼,那片春华经常描绘的风景就在山洼东边,红娟家在西边靠北的角落。附近还有四五个别的人家,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错落有致,且看得出来,每户人家都追捧一种田园美学,把房屋前后的园子里栽满了果蔬,真的是一派屋前桃李屋后柳的生活。
“是你们一大家子人住附近吧?”
“是的。”
春华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站在这片土地上时,就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土地。尤其是这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心想要是自己能在这里过一生多好啊?要是有机会深入山里人家看看该多好啊!这是他很长时间以来蒙昧以求的事,没想到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进了“聊斋”的场景,感觉是那么不真实。
春华走过一条穿插在树木和篱笆、围墙间的弯曲小路,走进红娟家,只见屋内整洁干净,中间一个通间是堂屋,就放了些斗笠、锄头、凳子,其他什么也没有,跟春华想象中不太一样,不过反而有一种整洁的美。南北边是各一间房屋,红娟先推开了南边那一间,里面有一张紫色老式雕花木床,挂着素净的帐子,铺着整洁的小被子。床对过的窗户下是一张同样风格颜色的老式书桌,桌子上除了一本书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前边的窗台上摆着一盘绿叶植物,像是滴水观音,其他都干净朴实。
红娟说婆婆腿脚不便,所以就把她接过来一起住了。
婆婆正坐在床沿上,仿佛早知道有人来了,脸上挂着微笑,见红娟和春华进来,略微动了动身子,只说:
“回来啦!”
“婆婆——你咋自己过来了,你怎么过来的?”
看红娟的样子,是既紧张又惊讶。
“怎么过来的?走过来的呗,走两步路不碍事。”
“医生说让你好好休息,不能动,你偏不听!”
“大老远请人家进山,我走这两步路还不行?我们没有这样做人的!”
红娟不再说话了,但看上去还是很紧张,走过去捏了捏婆婆的腿,说:
“不就这两步路,让孙女儿来扶你好了。”
婆婆也软和下来,说:
“好了——好了——没事了,只顾跟我说话,把客人撂一边?”
红娟才想起来还没给春华倒水喝,忙不迭地跳出去倒水去了。
婆婆对春华说:“山里没什么好吃的,还委屈你进来。”
春华没想到婆婆会这样说,一时不知怎么回她,半晌方说:
“山里有山、有水、有各种野果、野菜,我喜欢山里。”
“跟娟娃子他爸一个样——”
婆婆说完这句话再不说什么了,春华还以为她有话要说呢!他正准备问婆婆,红娟已经端着水进来了,递了一个眼色给他,春华于是不再问什么了。
“我对婆婆说你画的风景特别美,婆婆说风景那么复杂都能画好,人像肯定也能画好——没办法我拗不过她。”
婆婆笑得更开心了,说:
“哪有树拗得过根的,你妈妈脾气够倔的吧,到老了怎么——”
“婆婆——”
红娟打断婆婆的话,神态明显撒娇,似乎要阻止婆婆继续说什么,婆婆也就不说了。
“画画,画画,我倒要看看是他画的好,还是你爸画的好。”
“婆婆!叫你不说不说,你怎么老是——这样——”
“哪样?人生一张嘴还不让人说话了么?”
春华一边取绘画工具,一边听着两人的对话,心里早就憋这一肚子疑问要问红娟,只是此时婆婆还在,红娟又一个劲地不让说,也就不问了。
春华拿上画笔那刻更开心了,就好比爱吃的人拿上筷子,爱跳的人换上舞鞋。由山景到人物,春华知道线条和点面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只是一个更近一些,一个更远一些。至于画山景的那种心态,是完全可以移植到人身上来的。
有人说人是活的,山是死的,可是春华认为万物有灵,人更多的属于自然。他认为人原是自然的一种,眉毛、眼睛、耳朵、鼻子、嘴,即使老了,也有老了的意趣。婆婆又是个爱打扮的人,头发一丝不苟的用簪子簪好,嘴唇虽然不再饱满,但也能想见曾经的丰韵,脸颊虽然略微变形,但因为常年在山里生活、劳动,脸上没有什么赘肉,透露出一股清癯的气质,耳朵上挂着两个大大的银耳环,性格又开朗活泼,在春华看来的确再美不过的。
红娟先是搬一个凳子坐在春华的右手边,然后又挪到了春华的左手边,见春华画得仔细,忍不住给春华捶了捶胳膊,到后,不知道为什么竟靠在了春华肩上。
婆婆也不知是跟眼前两个年轻人说话,还是跟自己说话,一会说一句,别说春华听不懂,连红娟也听不懂。
“杜鹃花还在开吗?”“走出去的人迟早要回来的。”“谁心里有谁,都会一清二白。”“除了生和死,人生有什么大事。”
随着婆婆的叙述,春华纸面上的人像也快完成了,它既有雕塑的庄严,又有生活的自然品质,而且气韵充沛,明显是一气呵成的,是春华比较满意的一幅作品。
春华回过头来,问红娟:
“婆婆说的什么?”
红娟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拿起他的画递到婆婆的面前,婆婆看着春华画的自己,眼泪刷刷刷地掉了下来,嘴里喊道:
“梅子啊——梅子——我的梅子啊——”
六、
马梦,春华,红娟三个人围成一圈,坐在红娟的卧房里,婆婆含着笑坐在床上剥毛豆。
马梦已过三十,可是你从他的神情上一点也看不出他已经三十出头,说话的样子仿佛能带着你飞翔。
“其实说起来,我也是跟你一样因为画画与大山结缘的。唯一的不同是我是从这里走出去的,然后又因为艺术梦回来了,落实在生意上,而你是从山外进来的,因为艺术与我们结缘。我在在画画的过程中发现附近的山民们家里有大量的野果子销售不出去,也吃不完——因为这个地方盛产各种野生杨桃、板栗、樱桃等果子,有的低价拿山外去销,有的干脆拿来喂猪,还有的就直接腐烂掉了,非常可惜。我想我为什么不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呢?因为每周进山写生是固定的,方便顺带进货,今天我在那收购杨桃你已经看见了。再加上现在城镇化步伐加快,许多城里人想吃到山里的野果子而不可得,我在外面打拼的这些年深深地知道他们对于野味的需求程度,而网络和物流又已经遍布小城镇,正是我们年轻人为自己家乡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春华这才知道马梦在做什么,也就知道红娟叫他进山的真正原因。
红娟得意地看看马梦,又看看春华,纤细的四肢垂在身前,透出一股青春的活力。
“哥,你就直接说怎么操作吧,我们春华还要回城呢!”
马梦手里还拿着春华之前画的婆婆那幅肖像,仿佛没有听见红娟所说的。
“就凭这对绘画的一股悟性也可以在我画室谋生——对了,我们的网店带卖山里的画,包括我们俩所有以大山为题材的所有画。”
春华没想到自己的画还能卖,越听越有兴趣。
“画可以卖,但是水果储存和运输是个大问题……”
“储存确实是问题,不过我们一方面采取低温技术冷藏,一方面采取预订的方式销售,这就可以有效避免储存的损失。运输目前只能采取加急的方式来处理,这样自然提高了运输的成本,流失一部分客户,但是对于那些急需品尝野味的人来说,并不是不可以接受。这样我们就清楚了我们的目标客户群了,我们专门为他们定做一批纸箱,里面真空包装,三斤为一个纸箱,包含邮费在内统一定一个价格出来,发最好的快递,这样就能先撬动这块生意。”
就在他们三个谈话的期间,婆婆已经用盘子装了一盘剥好的杨桃放在书桌上了,每一个杨桃外面还沾了白砂糖,红娟早抢先一连吃了几个。
昏黄的灯光把红娟一尘不染的卧室笼罩着,三个年轻人让这间房子焕发出无穷的生机,婆婆安详地坐在一旁守着他们。
红娟和春华听了马梦的分析沉默着,两人的经验和智力还一下子不能对他说的做出判断,但是他们感觉自己相信马梦。
春华也不再说什么,拿起一个杨桃放到口里,吃下去甜甜的,比以往什么时候吃都感觉甜。
外面的光线已经暗淡,到回去的时候了,这一天他感觉自己过得比一个世纪还漫长。他没想到自己身上有这么强烈的追逐理想的感情,更没有想到会来红娟家,还有见到马梦,这个他一见到他就对他信任莫名,佩服有加的大哥。马梦和红娟身上都有股特殊的力量,仿佛他们的血液才是澄静的,仿佛他们才是最原汁原味的康健的生命,仿佛两个从大山里走出来化作人的麋鹿。尤其是红娟,竟然与自己梦中的形象是那样的切近,温柔时全身就像流淌着阳光的光辉,多么像一尊雕塑,行动时又喷发出源源不竭的动力,不挑剔任何劳动种类,也不回避任何形式的现实,可以那样低,又是那样生动、优美、高贵……
红娟说春华看过白天大山的美景,可是一定没有看过大山晚上的美景。晚上的大山更美。白天的大山是清晰的,晚上的大山是朦胧的;白天的大山是以看为主,晚上的大山以感觉为主;白天的大山看山看树,晚上的大山看灯火、星星,最重要的是晚上的大山有夜晚的感觉。你没有感觉到夜晚是这么美吗?多么沉静,多么甜蜜,多么安宁,夜晚的大山就像一床柔软的被子,把你裹得那么紧,你想要不幸福都不能,你想要躁动,忧伤,悲悯都不能,你唯有安详、安详、安详。
他们三个肩并肩步伐不疾不徐地走在出山的路上。他们不时地打量着路边的夜景,偶尔经过某个养狗的人家时,传出两声狗吠声,透过点着灯光的窗户望进去,正可以看见屋内人在炒菜或吃饭,桔红的灯光把屋内照得温馨。
“如不能兼济天下,像这样在大山里独善其身不也挺好的么!”
“独善其身是一条路,只是又怎能没有红颜相伴呢?”
“可以没有天下,但不能没有红颜知己。”
这边有一块树林是春华最喜欢的,他指给马梦和红娟看。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吗?因为它里面的树木既高大又浓密,郁郁葱葱簇成一团,白天来看比别处格外要绿得浓一些,绿得像酒,仿佛可以融化铁汉心。”
“也许你想成为铁汉吧?曾经的我就是,想成为铁人,人有父母照顾我们没有,没办法。但最终我们不得不承认铁人也是肉做的,别说蛮干走不通,人生更应该享受美,享受生活不是。”
“你们说得对极了,再做点有意义的事,就美丽了。”
“马哥,一直没问你你认为最美的风景是什么?”
“我认为是风景背后的力量,比如自然的神奇,比如人文的淬炼,比如感情的充沛,第一是天意,第二是人为,第三是人心。比如张家界,比如风雨桥,比如布达拉宫,这些都是我的最爱。”
“那你一定热爱大山里的那些古老村庄吧?”
“是的,既有自然的生动、神奇,又有人为的历程,还有感情的沉淀,否则一个村庄是不可能一直绵延壮大至今的。”
“嗯,前面那座村子我就经常把他们画在画布上。”
“我也是——”
到了通往城里的公路上时,天上星光忽然比之前更多的漫步在他们的头顶上,路边除了洗车店的墙壁,还有一些杂草、石头。
红娟的清秀隐藏在黑暗中,但从她的肢体动作上看得出来她的真诚。无论她低头看着地下,还是用脚踢了下石头,还是望着春华,还是转过身去,仿佛都被主观意志放慢了,春华都用一幅幅画把它定格在脑海里。
忽然,他感觉到红娟对自己的柔情,这看似普通的送行,在春红看来正是人世间最宝贵的情谊。此时的他不是站在当下这个时间点来关照眼前的,而是站在了若干年后,假如红娟不在自己身边,他想起此刻,想起红娟对自己的这份感情,该有多美丽,多感动,多么无奈。
不知不觉间他的眼泪已经湿掉脸庞了,他真的好想就这样站在这里,人生既不要再往前,也不要再往后,就这样站成生命的永恒。
只是,只是这样子又怎么能够,车来了,红娟和马梦走远了,他独自登上返城的最后一班车,感觉汹涌的孤独朝自己袭来,世界仿佛就只剩下自己……
“爱难道不是一种幸福——”
春华一直默默念叨着这句话,仿佛太累而睡着了,又仿佛是醒着。
七、
春华一觉醒来时还在车上,车上已经只有他一个人了,但他一点也不觉得空,反而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回来还是经过那家梦马画室,他不禁驻足观望了许久,离开时脸上还带着微笑,球鞋踩在水泥路面上,竟然发出细细的悦耳的金属碰撞声。
春华把白天经过的事再细细回顾了一遍,尤其是马梦说的那段关于创业的话,让他感觉浑身充满力气,走路的步子迈得更坚实了。
红娟对他的感情让他略微有些陷入沉思,准确的说是有些迷惘,只是快乐昂扬的情绪实在太强烈了,他还来不及细思这背后的小小龃龉。
走到那家旅馆时,他几乎是跑了起来,后来越跑越快,很快他就登上了旅馆的楼梯平台,竟然像个孩子那样对这白天描画过的后面的院子做了个鬼脸。
凌欣略带疲倦的神情开门,春华一把抱起她在原地转了三个圈,然后迫不及待地吻了上去。
春华把大半天的见闻都如实跟凌欣说了,凌欣也觉得充满传奇色彩。
但凌欣一点也不觉得诧异,她望着春华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深深地信任,她为春华倒来早已准好的温开水,又给他倒了一盘洗脸水给他洗脸、擦胳膊。
“我也租到房子了,就在从我们住的这家旅馆出去往北,再往西,那边有个公园的地方。”
“往北,再往西,有个公园?是不是还有个画室?”
“对,你怎么知道?”
“这也太神奇了,因为我今天也经过那儿,对那家画室印象特别深,如果不是那家画室给我的灵感,我就不会去找红娟,如果我不去找她,这后面一系列事情也就不能发生了。”
“是的吗?不过这一切看似巧合,实际上还是缘分,你想如果不是我知道你喜欢画画,我就不会找那儿的房子了。”
“房子怎样?房东人好吗?”
“挺好的,房东人也很好,她说过段日子自己也有可能搬乡下去,所以如果到时我们要租全套也行。”
“这就难得了——欣儿,今天真的辛苦你了。”
“明天——明天怎么打算?”、
“明天一起去山里。”
第二天两人先去新租的处所看了,果然装修一新,而且价格便宜。春华搬东西时,一盒画笔掉在地上,房东还帮他捡起来,问他是不是画画的。
到了一切安顿好后已经是十点多,两人还没吃早餐。
春华心疼地从街上给凌欣拿来包子,却发现凌欣已经不在了。
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只见上面凌欣用娟秀的字迹写道:“春华,我刚收到妈发来的短信,说爸爸忽然重病,十万火急,不能陪你进山了,不告而别,回头再叙。”
虽然春华的心里感到一阵失落,无论是跟凌欣一起回家,还是独自进山,其实都是充分的理由,但是凌欣没有叫自己——也好,这样他才可以放开手去做自己的事,很快他又恢复了平静。
在路上的时候,他想这或许是老天爷故意推迟红娟和凌欣的会面,这一定是有理由的。
春华到红娟家时,正好遇见红娟和马梦各背着一个背篓在跟婆婆告别要进山。
红娟今天穿着一身更加素雅的便装,裤腿扎成一束轻巧地绑在腿上,腰上是一根细细的小皮带,扎着一件薄如蝉翼的T恤衫,T恤衫的衣袖像那种灯笼袖,装饰得她更加别致,而衣服的桃尖领格外长,领边颜色又是更深的黑,不仅显得特别有特色,而且与她那古典的发饰非常搭,既具有活泼的个性,又具有乡土的风格,活脱脱一个大户人家的公主。
马梦也比前一天穿得更轻便些,一条齐膝短裤加一件白色棉布绘有瓦格纳头像的文青味道十足的T恤。
二人见到春华既惊讶又欣喜。红娟又反身走进屋子拿出一个背篓,专门给春华放了几个杨桃在里面,亲自给他背上。
“哥哥说有几个朋友要吃野菜,所以我们去采野菜。”
三个人轻快地走在从院子后面进山的小路上,一个比一个走得快。
春华不知道哪里来的劲,竟然丝毫也不比这两个身体康健灵活的姐妹走得慢。
春华不问马梦与红娟小时候的事,春华也不问红娟十岁后就单独进山住的感觉,他就像个无师自通的善饮者,把好酒放到一边,先静静地欣赏、体会、感受,到非喝不可的时候再开怀畅饮。
春华对红娟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才叫生活——以前那都过的是什么啊——”
红娟也不急着回答春华的话,她走路的样子多么轻松、悠扬,虽然是爬山的向上的路,她迈动两只小脚走来,一点也不吃力,仿佛走了千百遍。
明明她的骨头是纤细,让春华想到了鸟的骨头,而她的肌肉是鹿。该细的地方细,该壮的地方壮,常人看来是最迷人的身材,可是春华只看得到清新、健康,还有矫健,真正一点杂念也没有,就是那种面对池中蓝莲花的感觉。
红娟一会叫春华哥哥你小心,好像生怕他跌跤。
一会叫春华哥你看前面,有好大一株野菊花,紫色的花瓣多可爱。
一会又捡起一块石头,说春华哥你看这天然的石头多可爱,干嘛非要金玉满堂绫罗绸缎?
不一会,三人来到一片特别陡峭的山洼处,远处是一条水沟,因为地势的原因,到这片山洼刚好一泻而下,形成一小片湿地。
红娟说:“这地方有荠荠菜,还有蒲公英,大家眼睛睁大点,看谁踩得多。”
三个成年人瞬间变成了小孩,跳着冲着跑到草地上去,也不顾露水、湿泥沾坏了鞋子、裤子,猎狗一样逡巡着。
最终还是红娟眼力好,第一个采到蒲公英,得意忘形地拿给他们俩看。
马梦一边采攫一边说:“野菜不仅口味清新,营养价值高,而且它本身具有的一股野劲,正好中和城里人的慵懒之气。”
春华说:“而且能勾起城里人热爱自然,拥抱自然的感情,有利于回归自然,欢迎生态,善莫大焉。”
“是啊!春华总能想到自然,爱护自然。”
“别看蒲公英味道苦,可是有清热、解毒、凉血的功效,现代人大多体质虚,多吃点能平衡体质,是城里人急需的一道野味。”
“蒲公英的名字听起来就很美,蒲公英,蒲公英,满天飞,小时候大家都喜欢用来当玩具。”
“蒲公英的特点是喜欢跟风而走,你们认为它也是一种墙头草吗?”
“我不这样认为,因为墙头草是无谓的两边倒,而蒲公英是为了自由……”
春华忽然停下了手里的活,因为他看见两只蝴蝶飞过了右侧的野花丛,这丛野花他早就留意了,颜色特别清新、鲜亮,是淡黄和淡紫,配起来特别好看。
“一只两只千万只,飞入花丛都不见。”红娟看见出神的春华,忽然吟出一句诗,笑了。
春华也笑了,他虽然说不出庄子那样逍遥游的话来,但心里却感觉到了红娟所说的自由。
回去后又是一阵打包发货,马梦包装的时候特别仔细,也特别用心,还专门给客户放有自制的明信片,他说服务是无止境的,最好的服务就是让客户舒服到感觉不到哪儿舒服。
马梦说回画室看看,所以与春华一起出山,红娟依依不舍地送两人到山路尽头就又回来了。
春华又重温了一遍前一天那样的好梦,睡在车上笑了出来。
八、
回城的一路上春华总想对马梦诚恳一点,再诚恳一点,唯恐不能把自己对马梦哥的发自内心的钦佩表达出来,而马梦一点自高自大的意思也没有,还处处在在注意谦让,两人其乐融融的往前走。
两人说得最多的当然是红娟。
马梦说起红娟一个人在山里住的那段日子,虽然有担心,但更多的是快乐。婆婆虽然照顾她的饮食起居,也告诉她做人的道理,但是婆婆毕竟老了,红娟不想成为他的负担,还有她寻求独立的决心太强烈了。她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砍柴,自己挑水做饭,洗衣。学校去不成了,就缠着我教她。这些都没什么,关键是她那份对生活的热爱,让我们教她做红烧肉、麻婆豆腐、盐水鸡,还让我们教她做葡萄酒,她的餐桌上永远是丰富,她的房间里总是井井有条,后来她还养起了鸡鸭,先跟他们做最好的朋友,后来就舍不得卖掉或吃掉它们。
春华听得入迷,听得入耳,在马梦诉说的过程中,他想自己之所以那么忙也要进山画画,再忙再累也不做一件亏心事,不正是因为自己内心有着跟红娟一样的纯洁的感情吗?他是一个精神有洁癖的人。
“即使不能与她做夫妻,也是最好的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辈子能有一个这样相近,互相理解的人多么难得。”
走着走着两人发现路程竟然一致,马梦感到真巧,春华的惊讶越来越掩饰不住了。
“你——画室在一家公园对面?”
“你——房子租在公园旁边?”
“是啊!我的画室就是用我的名字命名的——”
“马梦——马梦——梦——马——梦马——梦马画室——原来就是你的啊!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怎么就没有早点想到呢!”
“怎么?你已经去过了?还是——”
“哎!早就被它吸引住了,你想啊!我要不是喜欢画画,也就不会进山,不进山,咱就认识不了你了。”
“也是——现在什么感觉?还有进山不光是因为——画画吧!”
“感觉就是一个缘字,是缘分让我不得不找到志同道合的——友情。”
“如果用一句话形容对我妹妹的印象,你会怎样说?”
春华知道马梦这会没话找话说,调节谈话气氛,他可不缺少幽默细胞,说道:
“好,非常好,太好了,真的是大拇指堆堆里挑出来的好姑娘。”
“哈哈——哈——哈——”两人都笑了。
马梦说画室是两年前建的,那时候找不到更好的门路,也只会画画,之前在一些画展中得到过一些奖项,也卖出过一些画,因此就想干脆自己做一个画室好了,一方面卖画,一方面把自己的本领传给下一代。可是真正做起来以后才发现,连创作时间也不够,又哪有时间来做教育,怕做不好误人子弟,因此画室招收学员这块就慢慢放掉了,只剩下了卖画功能,严格来说不叫画室,而是画廊。生意倒是不错,价格太低的活不想干,觉得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马梦说最重要的是他们决定做特产的出发点一致,这是他们的事业最终能成功的根本,春华你一定要坚定信心,困难肯定会有,但未来一定是明朗的。
这时两人已经在公园门口下了车,两人都不由自主地朝画室方向走去,也不停地在交换着意见。
“画室肯定要继续做,毕竟现在特产这块还没有抓起来。”
“我之所以选择做特产,而不愿意去做绘画教育,一方面是教育需要更多时间、精力,另外一方面艺术教育和基础教育不同,它对学习者来说需要更高的悟性,更何况每周几天的进山写生是必须的,一方面拥抱大自然,一方面改善心情,寻找灵感,而教育就起不到这个效果。”
“还有一方面,就是你和红娟之前说的,就是城镇化节奏需要大山的味道来调剂,这是符合时代需求的事情。”
“更何况我们这里现成的山区资源。”
“说起山水资源待会我给你看一张图,咱先回画室还是先看图?”
马梦站在前边进入画室的楼道口停了下来,问春华。
“要不先看画吧,都走过来了,这是心的节奏。”
两人很快进入了谈画的状态,这是他们俩每天无论多忙都要做的事,每一根线条,每一抹色彩看上去都是那样亲切,而且他们也有说不完的话题要交流。无论画室里其他工作人员如何在面前走来走去,他们都毫不在意,也仿佛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又到晚上了。
马梦邀请春华晚上到他家吃饭,春华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两人下了画室一直朝公园旁边的一幢民房走去,一边在说春华这之前的一些创业经历,两人都感慨了一番。
没有想到马梦去的家,竟然就是春华和凌欣找的那一家,这下春华更加感到不可思议了,一连串奇遇般的经历让他觉得天公作美,一切都是天意。
房东太太即马梦妻子鸽伶说:“其实也不奇怪,你马梦哥要下乡发展新的事情,自然就考虑去乡下方便,现在看来画室有了新的主人,城里又有了调度,这样不刚好各取所需吗?”
“画室有了新的主人?什么意思?我有点糊涂了。”
“总之得有一个人在城里,一个人在乡下,前面我是希望红娟进城来看画室,可是她毕竟不专业。”
“是啊,红娟和你去乡下采购、运营、接单、发货,我在城里帮忙看画室,空闲时也可以去乡下帮忙,这样一举两得。”
“好了,好了,这两天你们也够辛苦了,菜都快凉了,我再去热热,你们先吃吧!”
吃过饭,三人打开地图,马梦说这是武当山,天下第一仙山,山上有武当道茶。这是南边的神农架,特产黑木耳、花菇等别处难得的菌类,当然还有各种中药材。这是西边黄龙大坝,坝上有特别甜的樱桃。这是东,东边离得最近的是白马山,有茶园,有野生板栗、杨桃,我们黄岭镇就在白马山下,我老家就在白马山中。
马梦还说了其他许多有关当地特产的事,都与春华所设想的一致,两人兴致越来越浓,不感到疲倦。春华放眼朝窗户外望去,发现夜越来越深了,他觉得今晚这个夜晚格外黑浓。
三人还坐在客厅品茶,看电视,说说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楼道口忽然响起了上楼的声音。
难道是凌欣?春华没想到她会回来,但是又期待是她,他说了声“我去开门”,就抢着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他看见凌欣一身淡紫色的连衣裙鲜活的站在门口,皮肤白皙,涂着淡淡的红唇,脖颈丰腴而纤细,让春华想起在瀑布边看见的那株淡黄淡紫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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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很不错,已好评,欢迎回访给个好评
已好评,希望共同努力 可以到《花妖古事》看看 一起享受写作
已点好评 ,望去我的看看《足音在路上》谢谢,祝冬安!
精彩,作者大大加油更新哦!
有读者反映名字普通,我想说的是名字和立意是挂钩的,我写的就是朴实中的感动,不是那种吸引眼球的文章,所以名字确实不是很特别。
拜读了第一章,我觉得写得有些见子打子,人物的对话稍显啰嗦,情节也不是很吸引人,故事的架构(骨头)不是很清晰,让人不知道主要讲的是什么。
回复 @拳缱: 纯文学不容易,首先大家自身就应该相信它的价值。第一小节只是引入,人物出场,如果能看到故事架构那就不对了,当然也不可能看一节就知道主要讲什么。至于你说的人物对话罗嗦,情节吸引力方面,这是纯文学,不是网络小说,况且我写的偏诗意,就是尽量追求美的那种感觉,类似沈从文、川端康成或者屠格涅夫部分小说的写法。谢谢你的诚恳意见,有机会再交流。
松叔叔……来支持你了
哇~!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一位如假包换的网络写手!和安妮宝贝写的小说里边的主人公一样呢!好棒~!
回复 @拳缱: 你好,亲,谢谢你的评论,今天有更新,欢迎继续关注并帮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