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场雪一直持续了快一个星期,似乎想要埋葬掉人们所有的记忆。不停有各大城市的灾情传来,各地的交通都一塌糊涂。很多来往于不同城市的列车都被迫在中途停靠,而春节快到了,学校也开始有学生陆续的回家。因为担心交通问题,很多武汉外地的学生都提前离开了。一下子,整个校园变的安静下来。整个管理系的学生走了快一半了,余下的差不多都整天待在宿舍,外面大雪纷飞,少有人活动。叶蕙这几天已经完全的平静下来,和父亲母亲通了好久的电话,也许家才是她最后需要倚靠的港湾吧!而剩下的时间,各个宿舍之间,有相同爱好者,不约的就凑到了一块,而玩纸牌的占到了一大部分,叶蕙也是她们中的一个,不同的是,这茬还是她们宿舍首先开始盛行的。任凭你风雪交加,也抵不住这个年纪女孩一颗冲动的心呀!就这样,叶蕙发现,并不是那么的在意常化。甚至都没有怎么去想他,她不理解自己为何会这样,难道所谓的喜欢真的就不曾存在过吗?还是说:爱情,对于她而言,就只是一杯平常的茶,有的需要慢慢的品味,很久才饮下;有的却是稍稍的喝下一口,就会放在一旁,进而忘了它。可这些,叶蕙也并没有多想,因为她们几个已经玩的快忘乎所以了。

  这个冬天,她没再见到常化。

  和叶蕙不同,常化并不那么容易从一段感情走出,从前和思秋在一起时,一旦感情上面出现问题,整个人都会陷入悲伤之中,无论是否有人在场。他所有的伤口都会一览无余的呈现在人前,而现在他却觉得无所谓了,可是内心却在一阵阵的抽搐。和叶蕙分手的第二天,宿舍的几人都睡到了大中午,他大叫着把三人都踹起来:妈的,怎么一个个睡的都跟猪一样。陆续的几人穿的厚厚的起床,又不甘的回头看了看自己躺的“狗窝”。唯有宋远慢的跟蜗牛一样,嘴里还骂个喋喋不休:草,化子,你他妈的有毛病吧,闹腾了一整夜没闹够,要拿我们动刀了吗,我真佩服你现在还精神昂扬呀!

  常化一把掀开他的被子,他整个人嘎嘣一声的就跳了起来,整个人光秃秃的置于几人面前,嘴里却不停的大骂不止。最后不得不服软的说:被子还我,我马上他娘的就起床。

  郑华就提议到:来学校半年了,这么壮观的天气,我们去汤逊湖逛逛。

  陆俊立马插上了一句:“不错,反正待着也是待着,最好多拍点照片,也是个纪念。”

  常化也马上答应,外面风大雪大,并且他们之前也没有去过,只知道大概的位置,而一路上走过去还不知道会不会走错,但是他实在是需要找点事来打发时间,否者他还会如昨晚一样思绪不断。

  宋远不知说了多少句NONONO,最后还是败倒在三人的淫威之下。

  就这样,四人伞也不带,饭也不吃的出发了,对于他们来说,这真是大学生活不多的经历,是那样深刻。

  “喂,化子,你今天状态似乎不对额,平常也没见你对这些吊事多热情,今天怎么一反常态了?你们三,是不是挖了坑让爷跳。”宋远突然转身看向三人,眼神闪烁,表现的贼精贼精。

  “谁说的,你不知道我老向往远方吗?汤逊湖虽然不远,但对于长期待在学校的我们,长期出门乘车的我们来说,未尝不是一个吟诗作对的佳地呀!”说完这话,常化眼望窗外,一副世外隐修的派头。

  “尼玛的,装就装,你还偷窥女生宿舍呢,在偷窥谁,是不是叶蕙?”

  “滚.”。

  几人走在风雪中,放眼望去,一片雪白。鞋子里面很快积满了水,路上堆积的雪大约有20公分了,这还是浅一些的地方。他们一直朝着事先选好的方向走着,路过了一个村庄,村子里不停的有狗叫,路上基本没有碰到一个人影。如果是晚上来这地,指不定他们被吓成什么样。当路过一座被废弃的庙宇时候,郑华跟每人都拍了一张照片,迎着茫茫白雪,立于庙堂之前,好不气派。一路上,只要几人感觉有感觉的地,都会拍上几张,尤其是郑华,特别激情,特别有动力。看他那样子,不当导游去还真是埋汰了这样一个人才呀。

  花了2个多小时,他们终于到了目的地:汤逊湖。看不清湖的另一边,而湖的这边,四人不停的摆着各种poss,以剪刀手居多。四人心中都一阵感慨,不住在海边的人不会明白,当天地一片雪白,而波浪不停的拍打岸边的这种情形,并不多见。尤其于宋远的那句最霸气:妈的,这水,没冻住?常化也是怔怔的望向湖面,风浪很大,激起很高的浪花,水看上去很清澈,而回头,大地都被雪花覆盖。湖对岸,有模糊的建筑耸立,那里是哪里,这里是哪里?他心里突然充满了疑问,看上去那里和这里相距好远好远。可实际上却只需要不到半个小时的车程而已。这个时候常化多希望能够见到思秋,中学三年时间,他们既然都没有怎么出去玩过,甚至他想到三年时间都没有怎么在一起度过哪怕一个像样的生日。常化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不懂得如何取悦一个女孩子,但是他自以为当初的每一天都是浪漫的一天,每一天都是有意义的一天,哪怕这些最后都被思秋亲手撕碎,可是那些痕迹又如何轻易抹去呢!

  宋远这时激动的跑向湖边,捧了一把水在手中。

  “这水,娘的,是黑的,比毛还黑。”说完又跑了过来,拉着郑华也开始摆起姿势。

  “你毛是黄的。”郑华在一旁打趣道。

  “费什么话,赶紧来跟我拍几张飒爽的英姿。再说了,你全身就头上那几根毛吗?”宋远不停的招呼郑华让拍照。

  “你拍那么多,遗照啊,要不要回宿舍跟你裱在墙上。还是别太整时间长了,待会天都黑了。”陆俊胆比较小点,他可不愿等天黑了才回去,何况雪这么大,风这么大,最主要的一到晚上走在路上恐惧无限大,为了疯狂一把玩命可不值得。

  “得了,最后一张,不,这边,看这边再来几张。你们仨,都过来,我先跟你们整张。”宋远一边说一遍双手招呼着。一个人也可以,乐在其中。

  天色渐暗,回去的时候雪小了下来,四人全身湿透。都开始瑟瑟发抖,一路上走的很快。宋远又开始骂娘,有时候常化会想如果也可以活的这么简单该多好,永远像个孩子般。或许每个人经历不一样,所遇到的人不一样,家庭环境不一样,造就的性格也大不同。譬如说郑华,永远比我们成熟,他父母都是生意人,在他们当地虽算不上呼风唤雨,可是对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却早已有了安排。他不必为毕业便失业而烦恼,不必为大多人所担心的材米油盐而担忧。而陆俊和常化一样,同样生活在一个农村的家庭,父母也于几年之前离家在沿海一带打工去了,而大部分的人都应该处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生来就好像比人低了一等,可是并没有谁又比谁优越。这是陆俊经常提醒自己的一点,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家境而有一丝烦恼。他是一个非常容易接近的人,不像常化,虽表面大大咧咧,内心却藏着太多的自卑,甚至经常令人无法走进他的世界,他在一个世界,其他人在另一个世界。常化经常觉得,真正能够明白他的或许思秋算一个吧。没有谁可以令常化毫无保留的敞开心扉,可是对于思秋而言,他所有的高傲与自卑,所有的欢笑与眼泪,都被看的那么清楚。他曾笑着对思秋说:在你面前,我好像从没有穿过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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