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吃完早饭的时候才从小喜那里得知,昨晚我靠在陆大哥的肩上睡着了,后来是陆大哥把我抱回了房间。
“对了,小姐,陆公子说等你醒了,让你去城南的湖心亭找他,说是有事。”丫鬟小喜边收拾餐具边说。
“有事?昨天吃饭也没看出他有事的样子啊,会有什么事呢?”我边吃边想。
“小喜,备车。你和我一起去吧。”
“是,小姐。”
我和小喜同坐一辆马车,向城郊驶去。去城郊的路要经过一条河,那条河穿城而过,掀开帘子,就看到了那座桥。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他。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
“啊!”突然马车一个急刹车,把我和小喜几乎甩了出去。“怎么回事啊,怎么突然停车了?”小喜有些生气,掀开帘子大声地问车夫。“哦,姑娘受惊了,前面跑出来一只小狗,有个人挡了车。”车夫已经站在地上,牵着马,“不好意思啊,小姐,马上就好了,您稍等一下。”车夫歪着身子,看着我说。“没事,您……”我将身子向前伸了伸,正给车夫说着,我就看到了他,那个让我日思夜想的人,那个我再也熟悉不过的身影。我迫不及待地下了车,站在他的前方,他怀里抱着一只小狗,走到我的跟前。“不好意思,因为刚才它乱跑,我怕您的马车伤了它,所以才挡住了您的车,让您受惊了,实在不好意思。”他谦谦有礼,向我微微的弯腰,我被他弄的不太好意思,也被他认真谦卑的样子弄笑了,竟笑出了声。“不知姑娘,为何发笑,是在下说错什么了吗?”他看着我,百思不得其解,有点傻傻的样子,我更觉得他可爱了。
上次的错过,这次的重逢,我一定要让他记住我。
“哦,没事。公子,是我失态了。不过,这只小狗是谁家的啊,这样在路上乱跑,很容易出事的。”我伸手摸摸他怀里的小狗。
“呵呵,挺可爱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抛弃了,怪可怜的。”
“被抛弃?那,要不我们收养它吧。”我几乎是喊出来的,对我来说这或许是一个机会,而我,不想放弃任何见他的机会。
“收养?”他睁大眼睛看了我一眼,“收养了,那如果它不是被抛弃的,只是不小心走丢了,它的主人找它怎么办,如果找不到,那他会不会着急啊?”他继续摸着怀里的小狗。
“没关系啊,就算是主人找它,当主人看到一个健健康康的小狗,也会很开心啊!”
“好啊,那我们就收养它吧。不如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吧,叫小宝吧。”他拿起小狗看看,笑了。
那一刻,阳光刚好撒在他的身上,微风吹过,轻轻吹起了他的衣襟,多么美好的画面,仿佛梦一样,真的好想时间停留在那一刻,永远。我不想失去……
“那我们去给它造一个家吧。”我看着他,微笑着说。
“嗯,可是把它的家安在什么地方呢?”
“离城郊不远处有一座青云观,我们就把它安在那吧。”
“嗯,好主意。这样,即使我们没在,也有人照顾它。”
我和他一块儿去了青云观,小喜也跟着我们。一路上,刚开始我们的话很少,但是却走的很慢,很慢。
“对了,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问姑娘芳名。”
“我叫珠儿,家父是苏州知府。”
“哦,原来是苏小姐,见谅,见谅,我一介平民,竟然……”
“公子客气了,既然相遇,就是缘。既然有缘,那我们就是……朋友,朋友不论贵贱,懂得就好。”我及时打断他,不想他再说下去。因为我感到了他貌似很在意我与他之间的门第。“还没问公子贵姓。”
“我姓李,在下李鑫。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书生,喜欢到各地游玩,不好意思,让姑娘见笑了。”他谦谦有礼。
“怎么会,其实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也挺好的。无拘无束,想去哪就去哪,天大地大,都是家。呵呵”说着我转了一个圈,感觉无比的快乐。
“怎么,做一个千金小姐不好吗?”
“千金小姐?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做一个平民百姓,也不想生活在那虚伪的被谎言包裹的世界里。”我说着心情有点低落,其实我更想和他一样,这样我们就不会有门第之分。
“苏小姐,其实做富贵人家的儿女难免有所牺牲,但是同时,你也得到了许多别人得不到的,这就是有舍有得。”
我只是对他微微一笑,或许他是在躲避吧。“以后你不用叫我苏小姐了,直接叫我珠儿就好了。”
“这,这不太好吧。”他转过身去。
“没关系啊,既然是朋友,就不要那么生疏,以后我就叫你李大哥吧!”我站在他面前,对他说。他有点为难的点了点头。
就这样,说说笑笑我们到了青云观,见过主持之后我们就在后院给小狗盖房子。我只是帮他捡捡柴草,给他擦擦汗,在旁边看着他干活,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我们的将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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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呵,读了几章,还不错……
写的真好,已好评,希望到我的《海螺里的天空》看看,给个好评~^-^
写的不错哦,已点赞,欢迎回访支持。《我在南方,最忆故乡》
可以点个赞吗,南竹《山路》
哎,读书快没办法,一章太少。
写书了,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