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约 稿 与 约 会

  18. 约 稿 与 约 会

  也许是我平日喜欢弄些雕虫小技的缘故,这些年来不时总有人向我约稿。今早,我还在下班路上,突然接到了一家广播电视报社编辑的约稿电话。不知怎的,这让我有点约会似的感觉。

  众所周知,男女约会有句经典名言:“老地方见!”电视报这回向我约稿,说是“老地方见”应该名副其实。毕竟我在电视报那儿干活整整干了十年,从二十几岁干到三十几岁,自己最为青春的岁月都留在了那儿。那儿从领导到普通职员,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有活力,有闯劲,与他们休戚与共的十载光阴,已成为我一段美好而又难忘的记忆。今天,能让我的拙作在“老地方”露面,我能不高兴么?

  看上去,约稿与约会是截然不同的。约稿约的是稿,约会约的是人。对报刊杂志等媒体来说,约稿是家常便饭。某个版面、某个编辑根据事先列好的菜单去找稿子,一旦没有现成的就得去约。而约会对于年轻男女来说,也是家常便饭。正因为有了约会,才会有男女的结合,才有了人类生活的生生不息。

  可有的时候,约稿与约会都是一回事。约稿就应该冲着人家的稿子去约,可偏偏冲着人家是大作家、大名人或大领导什么的去约,这明明约的是人嘛,与约会何异?不过,约会的男女见了面,若不喜欢对方还可以一拍两散,就算白白浪费几文茶水钱;可约了大作家、大名人或大领导的稿子,就是写得狗屁不通,不但不敢改,还得乖乖的发表。

  我不是大作家、大名人或大领导什么的,但也不希望别人冲着我这个人来约稿。我写了,你能用就用,别顾忌什么。前段时间,我还在海南岛办事,突然接到《广西日报》副刊编辑、“美女作家”蒋锦璐的约稿电话,说是约我写一篇文化随笔。我没听清楚人家的要求就写了,结果被人家退了回来,重写后最终发表了。我认为,自己不成熟、不象样的东西让人家发表出去倒不是好事,弄不好是给自己脸上抺黑嘛。

  我倒主张约稿如同约会,双方都是平等的,我可以挑选你,你也可以挑选我。约会的男女结了婚还可以离婚,更可况仅仅是约稿而已。用不用全凭稿子说话,不要管作者是何许人,那样才对得起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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