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那点儿事

  2010年,郭德纲与北京电视台的积怨爆发,其标志是“打人事件”。事情过去三年后,又因北京电视台长王晓东去世再起波澜。

  2013年11月19日上午,王晓东因肝癌医治无效去世。20日上午,王晓东过世的消息在和媒体人中开始流传,不少王晓东的生前好友、同事、媒体人纷纷发文哀悼。

  20日上午11点43分,郭德纲发布一个图片,图片上写有一个“囍”字,并配以短诗“一去残冬晓日红,三杯泪洒祭苍穹。鸡场曲曲今何在?始信人间报应灵。”这似乎是一首藏头诗,有“晓东报应”之意。在网民不断的过度的解读和诠释之下,郭德纲的“小肚鸡肠”很有些昭然若揭的味道。

  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人们的兴趣热点会自然转移。新的热闹不断,人们不会总是停留在老热闹止步不前。中国的人多,事多,热闹也就多,三分钟热度消费,精神快餐吃完,这事也就算过去了。可是,有人想结束,有人却不想结束,有人总是觉得这事不说清楚,实在是丢人现眼。有人觉得艺人得有德,人死了不能幸灾乐祸。中国向来有占领道德制高点的传统,挥舞道德大棒,把郭德纲胖捧一顿,也对了许多人的口味。再说,郭德纲的相声从来就是毁誉参半的。

  可这事得罪了公权力,公权力岂能善罢甘休。王哓东是台长,台长是公权,不是私权,公权得有权威,公权得让人们知道有权威。如果公权没权威,那以后谁还能服电视台?艺人们如果都向郭德纲学习,那岂不是让公权威信扫地?北京电视台不让了,这事总得说道说道,不能哪说哪了。

  没有想到的是,北京电视台的最强音还没有发出来,有人为北京电视台着急了,这个人就是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惠,她在11月21日发微博说:“今天,郭德纲的无德行为引发全国博友痛骂,实在该骂!人民不需要没有公德的艺人,观众不喜欢只会损人的演员。”当时王惠发的微博并没有引起更多的人注意,因为官员发微博及其语言的风格总是与微博语言的风格有一定的距离,网友不喜欢官话,听官话微博的自然少。只是她微博里的“全国网友”这种“被代表”性的语言也为后来事件的总爆发打下了伏笔。

  12月15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春晚奖”和“兰花奖”颁奖仪式的现场,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会委员会在大会第一个环节,向到场的近400家电视台发出声明文件:强烈谴责郭德纲的过分言行,呼吁全国电视台抵制郭德纲,并强烈要求郭德纲向北京广播电视台以及王晓东台长和家人道歉。据了解,此份声明是由北京电视台请求发出的。

  郭德纲一下子被推到风口浪尖,这就没法消停了。公权力的高调介入似乎让郭德纲进无进路,退无退路,无路可走,无路可逃。但事情的发展远没有那么简单,网络可不同于现实媒体。在网络时代,每一个人都是自媒体,每一个人都可以发出独立的声音,每一个人都不能居高临下,平等对话,平等交流早就已经成为媒体的常态。过去那种一声令下,全国人民都拥护的伪宏大场面一去不复返。就在公权试图堵死郭德纲所有退路的时候,网民却在公权堵死的退路中撕开了若干的口子。有意思的是,那些骂郭德纲、反对郭德纲的人也掉头转向,直指公权运用不当。

  王惠11月21日的关于郭德纲的微博再次发酵,截止到12月27号上午9点30分,转贴已经达到90万,发贴内容的核心是反对郭德纲事件“被代表”,有人说不喜欢郭德纲,但不需要公权介入。有人说本来不喜欢郭德纲,公权介入之后反而喜欢上了郭德纲,而喜欢郭德纲的人更加喜欢。网络上出现的一个规律性现象,逢官博必反,颇有些网络起义的味道。

  客观地说,这事真还得各打五十大板。人死了,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不喜欢的人死了,恨的人死了,敌人死了,对手死了,就没有必要再纠缠过去。还是邓小平那句话说得好,团结一致实事求是向前看。曼德拉的宽容精神说得更好,他说,“当我走出囚室迈向通往自由的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痛苦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其实我仍在狱中”。用仇恨去证明仇恨,用仇恨去化解仇恨,最后得到的一定是更大的仇恨。用宽容去化解仇恨,这个世界才能充满爱,才能让人充满活下去的希望。宽容与爱的世界,才是人的世界。仇恨的世界,表明人还没有完全脱离动物兽性,是动物世界。

  郭德纲的问题说到底是个人道德问题,我们可以称说这话不道德,也可以说郭德纲的个人道德需要完善。但个人道德需要完善的人也是有完整的公民权利的,不能因为一个私德不太好就可以剥夺一个人的公民权利。真小人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伪君子也有完整的公民权利,道德高尚的人也有平等的完整的公民权利。只要是不触犯宪法和法律,只要不破坏宪法和法律的底线,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完整的公民权利。破坏了道德底线的人并不是剥夺其公民权利的理由。否则,如果因为道德不完善,道德底线被破坏,就因此剥夺了一个人的公民权利,那就等于剥夺了所有人的公民权利,就具有了向所有人施加暴政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老祖宗说得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总是不完美的。西方的宗教也说得明白,人性是恶的,否则亚当夏娃也不会因为吃了苹果就让他们两个及后来的其子子孙孙都得赎罪。西方的宪法和法律既有宗教的传统,也有人类本性的悲观性观察,即人类都兼有天使和魔鬼的两个方面。没有宪法和法律的制约,一个人掌握了哪怕是不受限制、不受制约的微小权力,也会把魔鬼的本性最大化。所有人都滥用权力,不滥用权力的人只有上帝一人,上帝又不管人间的事,人就需要自己造笼子把权力的野性与贪婪压制住。

  我们建造的宪法和法律的笼子不太结实,空隙太大,公权力如果守不住内心的狂野本性,就会在在宪法与法律之外到处溜达。北京电视台及中广协在这方面不但溜达出来了,而且走得有点远。

  公权力的运用与行使都在法治为界,法无授权不得行。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都是公权不得滥用的地方,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公民都可以说和做。在强调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时候,在强调建设法治中国的时候,在强调保障公民权利的时候,北京电视台、中广协、北京政府新闻办发出的不恰当的。封杀郭德纲的言论自由权利、演艺权利、说相声权利是在滥用公权。通过道德的欠缺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是幼稚可笑的,何况郭德纲道德是否有欠缺还需要进一步证实。

  退一步说,如果郭德纲说的话确实违背了法律,侵犯了王晓东及其家人的尊严,对王晓东的家人造成了伤害,那么王晓东的亲属和家人可以起诉,也用不着公权操心。私人的事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公权过来说事只能是帮倒忙,而且越帮越乱。网络时代,公权还真得悠着点。

评论